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表彰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和全国文明校园。我校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这是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也是对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务实笃行的精神品质的高度认可与鼓舞。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来校视察时的殷切嘱托,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以“三个一定”的办学目标为指引,聚焦“六有”人才培养要求,深入部署推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学校对标“六个好”,成立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入推进“典型示范”“文化引领”“文明学院”等十大专项行动,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浙江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校等荣誉。
学校将以此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创新内容、丰富载体,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激励全体师生员工团结一心奋进新征程,为学校加快实现创大拼“博”总目标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据悉,“全国文明校园”旨在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学校,是中央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最高荣誉称号,至今已评选三届。截止目前,获评“全国文明校园”的浙江高校共有7所,我校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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